2015年四平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5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法治四平、平安四平建设实践,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高校为重点,以基层党员干部和社区群众为重要受众面,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内容的宣讲,创新形式,多层次,广延伸,努力使“双百”活动达到宽覆盖。通过宣讲,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锻炼法学家队伍,发挥法学家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重点宣讲主题
1.学习“四个全面”新时期治国理政方略;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5.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6.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7.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法治保障;
8.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以上是宏观性题目,宣讲时可结合实际确定题目。
三、活动安排
今年,市“双百”活动组委会将举行1场专场报告会,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各县(市)区的“双百”活动,由各县(市)区“双百”活动组委会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自行安排组织,所有县(市)区都要举行1场以上专场报告会。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双百”组委会办公室
四、听课对象
各级领导干部是“双百”活动的重点听课对象。市“双百”活动组委会在县(市)区举行的专场报告会,听课对象主要是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市直干部。在高校举行的专场报告会的听课对象是教职员工和学生。
各县(市)区的“双百”活动,听课对象参照上述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五、组织领导
市“双百”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开展。市“双百”活动组委会是活动的领导机构。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是活动的日常办事机构。各县(市)区“双百”活动组委会参照市“双百”活动组委会人员组成,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
市“双百”活动组委会
主 任:
田 野 市法学会会长
副主任:
费耀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长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海龙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绍国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云鹏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
陈 秋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科长
吕 凡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王建宇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信访工作科科长
邹永森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杨银福 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王海玲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市法学会秘书长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双百”活动组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双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保持“双百”活动的高层次定位,把进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主要任务。
(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共同把活动筹划好、组织好、保障好。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校报告会;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报告会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政法委负责协调安排;教育部门负责高校的报告会;司法行政部门协助政法委做好各场报告会的组织工作,落实场地、人员、声像等具体事务;法学会协助上述单位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具体组织和后续宣传工作。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双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市)区“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结合宣讲活动,适时开展调研,了解当地法治建设现状及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宣讲重点,完善丰富内容,精心确定主题,进一步提高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扩大“双百”活动的受众面,力争达到宽覆盖。在做好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宣讲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双百”活动向多层面的延伸工作,本着贴近实际、突出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基层宣讲活动。
(五)创新“双百”活动组织形式及宣讲方式。要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精选题目和精心安排场次,可采取报告会、座谈讨论、研讨互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直播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宣讲活动。
(六)加大对“双百”活动的深入报道。各县(市)区“双百”组委会要加强对活动宣传工作的统筹,创新宣传报道方式,在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双百”活动的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